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甄選類別 | 正取 | 備取 | 出缺原因/聘期 | 工作內容 |
普通班 代課教師 | 1名 | 若干名 | 1.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授課節數。 2.聘期:應聘日起至115年6月30日。 | 教授本校社會、自然……等課務,課務依照學校需求與教師專長排課。 |
附註 1.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備取者遞補。 2.甄選總分未達80分,不予錄取。 3.備取人員候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止。 4.待遇:依實際授課節數核計鐘點費(含勞健保、勞退等)。 5.若代理原因消失,則終止聘約。 6.應聘本校之初任代理代課(聘期3個月以上)教師應參加屏東縣政府辦理之初任代理、代課教師導入研習。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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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8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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