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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烏龍國小

公告彙整

113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主旨: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申請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 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78502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利學校得以推動中長期閱讀教育規劃,113學年度調整申 請方式如下: (一)試辦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:倘110學年度至112學年度 連續三年皆獲補助之學校,得申請二學年度執行計畫, 不受閱推教師是否連續三年同一位教師之限制。 (二)申請一學年度執行計畫:若非上開學校,得申請單一學 年度計畫。

三、為協助偏遠地區學校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,鼓勵偏遠地區學校整合「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 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作業要點」申請旨揭計畫,偏遠地 區學校旨案計畫最高得申請經費新臺幣20萬元,並放寬得 以代理教師擔任,且以具有合格教師證書者為優先。

四、欲申請之學校應依實施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檢附下列 資料提出申請,送件前並請依送件檢核表進行檢視。 (一)收件期限及地點:113年2月17日前將「完成核章之提案 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2份」寄送至本縣新生國小,信封請 註明「113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 畫申請」。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 (二)請併同於113年2月17日前上傳下列電子檔至 https://forms.gle/MBCqxsbZ8bgso23e8。 1、送件檢核表之彩色PDF檔。 2、完成核章之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彩色PDF檔。 3、可編輯之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ODT檔。 (三)提案申請表頁數上限為10頁(不含經費概算之頁數)。 (四)本府預定113年2月23日星期五針對學校所提報計畫內容 與辦理教師資格先行審核,請學校留意公告或電話,並 配合計畫修正。

五、為利閱推教師順利推動閱讀教育,獲核定之學校應發揮其 閱讀推動種子教師功能,避免指派與閱讀推動無直接相關 事務予閱推教師;另推廣閱讀教育非屬閱推教師專責業 務,須由學校全體教師共同參與。

六、檢附113學年度「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 注意事項」、「送件檢核表」、「一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」、「二學年度計畫提案申請表」及「經費編列原則」 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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