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主旨:「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
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
年2月24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52800255A號令修正發布,
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
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」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
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4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528002255B
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
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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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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