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主旨:「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準則」,業經教育部 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82A 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 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82D號 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 law.moe.gov.tw/)下載。
三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 殊教育司楊小姐,電話:(02)7736-78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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