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組|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30091215A號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,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 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。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 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;原 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 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,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 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。
三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 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,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(第14 梯次)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課程日期:113年10月6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、10月13日(星期日)、10月19日(星期六)、10月20日 (星期日),每日上午9:00至下午4:20,共計5日,30小 時。
(二)授課方式:Google Meet線上課程(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 知內說明)。
(三)課程班別: 1、閩南語班(共計2班、每班150人)。 2、客語班(海陸腔1班,每班30人)。 3、原住民族語班(阿美族語1班,每班15人)。
(四)薦派與報名資格:3、第三順位:國民小學有意願教授本土語課程之學校編 制內現職合格教師。(請逕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 網」報名,免填寫線上表單與上傳薦派名單彙整 表。)
(五)本課程是為協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,取 得閩南語或客語認證能力中高級以上證書;原住民族語 言認證能力高級以上證書,因此薦派老師需具備日常對 話之能力,並請務必自行報名本土語文能力認證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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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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