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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烏龍國小

研習與競賽

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初階培訓研習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
主旨:本府辦理113年度「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初階培訓」案,請貴校務必派員參加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縣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及教育 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 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。

二、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2條第3項規定:「校園性別事 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、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性平會會務權 責主管及承辦人員,應迴避該事件之調查工作;參與校園 性別事件之調查及處理人員,亦應迴避對該當事人之輔導 工作。」,先予敘明。

三、次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:「持 有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知 能高階培訓結業證書,且經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 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。」,次予 敘明。

四、研習日期及時間為:113年7月8日(星期一)至7月10日 (星期三),共計23小時,假本縣鶴聲國小(松鶴樓一樓 會議室)。

五、參加對象:本府所轄學校校長(尚未取得調查專業人才初 階資格者)優先,次為是項業務承辦人或編制內教師。

六、培訓需全程參與課程,並依規定簽到退,不得缺課與遲到 早退(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,該堂課不計時數),結 訓後通過評量者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及結業證書,未 完成初階時數者,僅核發教師研習時數。

七、即日起至113年7月5日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(http://inservice.org.tw/)報名,同意參與人員公(差) 假登記。

八、檢附初階培訓實施計畫1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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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20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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