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組|
說明: 一、依據本縣屏東市凌雲國小112年11月21日屏凌小教字第 1120100087號函辦理。 二、為提升國中小閩客語文教師教學專業知能並強化學校本土 語文教學效能,提高學生本土語文學習之品質,爰依中央 規劃辦理旨揭回流課程;回流研習證明請各校納入甄選本 土語文老師之評分條件;持本縣108年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 證培訓合格證書者(證書有效期限5年),可依回流研習證明 換發新證書。 三、參加對象與人數: (一)未參加過回流研習並於112年度以前通過閩客語語言認證 中高級以上級別之國小教師(含代理代課教師),請踴躍報名參加。 (二)未參加過回流研習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務必報名參 加。 (三)本次研習報名人數以45人為限,研習人員將依報名順序 依序錄取。 四、研習日期、時間及地點: (一)日期:113年1月24日(三)至26日(五)。 (二)時間: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。 (三)地點:本縣凌雲國小多功能教室。 五、報名方式: (一)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請逕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 修資訊網」(https://www1.inservice.edu.tw/)報名, 報名時請備註參加之語言別。 (二)尚未有上述網站帳號之人員,請服務學校協助開通後再 逕行報名。 (三)報名截止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1月12日(星期五) 止。 六、參與研習教師,請服務單位惠予公(差)假登記;全程參與 活動者,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。 七、相關內容請詳閱實施計畫(如附件),倘有疑問請逕洽屏東 縣凌雲國小林伊建教導主任(08-7659025轉1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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