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主旨:檢附本校飛夢林學園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,惠請 貴校協助轉介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請 查 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10日修正發布「教 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 導工作原則」及109年6月8日修正發布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 學未入學或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本次申請對象為本縣及其他縣市「公立5-8年級學生」並符 合下列資格者:
(一)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:
1、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。
2、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。
3、單親家庭之學生。
(二)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。
三、因新校舍尚未竣工空間稍有壓縮,且有尚未結案之園生, 本次招收男生20人。
四、本次申請應備文件:
(一)屏東縣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慈輝班就讀申請應備文件檢 核暨審查表。
(二)屏東縣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慈輝班就讀申請表及個案轉 介單,需經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與簽名。
(三)屏東縣光春國中飛夢林學園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評估 表。
(四)相關佐證文件:如戶籍謄本(或戶口名簿影本)、低收 入戶證明等。
五、本次申請及訪視相關辦理時程如下:
(一)報名方法:為求時效,請先email或傳真飛夢林學園報 名,紙本請同時寄出(紙本為相關必要文件)。
1、e-mail報名:ggsmoon@yahoo.com.tw
2、傳真報名:(08)7885275(請註明繳交劉尚佳組 長)。
3、報名期限:112年5月2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。
4、聯絡人:(08)7890587洽劉尚佳組長、梁曉毅主任。
5、請各校承辦人於寄出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後,請主動 聯繫學園師長確認。
(二)學園教師與社工進行校訪與家訪時間:113年5月6日(星 期一)至5月29日(星期三)。
(三)於1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前,彙整送案申請表件至教 育處承辦人信箱。
六、入離園評估會議時間,待本縣教育處確認後,再行發文送 件學校,請各校務必派員出席會議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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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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