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主旨:為辦理113年度「機構安置高關懷學齡兒少就讀學校輔導工作計畫」,請於112年12月20日前擬具相關計畫函報憑 辦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171523號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96年12月5日召開「研商少年事件處理法裁定非 行少年轉向安置就學輔導會議」決議辦理。
三、該署為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國民教育法、強迫入學條例及零 拒絕教育政策,請依限調查統計轄內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裁 定個案數量及其特殊需求輔導經費,並擬具相關計畫於旨 揭時限內函報本署;鑑於教育資源(經費)有限,請確依實 際需求審核,申報時請檢附學生及安置機構(名冊)。
四、檢附本案計畫書範例及經費概算表範本各一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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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2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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