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主旨:有關「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 子女教育經費」申請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13622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案補助項目如下:
(一)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。
(二)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。
(三)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。
(四)編印、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。
(五)實施諮詢輔導方案-(1)諮詢服務。-(2)小團體活動。
(六)辦理親職教育研習。.
三、申請作業注意事項:
(一)學校申請時間:112年9月27日至112年11月6日。
(二)縣市初審時間:112年11月7日至112年11月24日。
(三)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: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及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。
(四)申請方式如下:
1、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(一)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 文學習扶助課程,請至「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」填報 申請計畫書,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(由系統自 動生成),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。
2、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(二)~(六),請學校上 「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」填報申請計畫書, 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(由系統自動生成),印出並 逐級核章,再掃描上傳。
四、檢附學校操作手冊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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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10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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