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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訊息

111年度教育部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組|

主旨:「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
教育經費」申請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
第1100137999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申請補助案依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
住民子女教育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三、本案補助項目如下:
(一)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。
(二)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。
(三)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。
(四)編印、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。
(五)實施諮詢輔導方案。
(六)辦理親職教育研習。
四、申請作業注意事項:
(一)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0年11月17日。
(二)線上申請:
1、請學校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(https://newres.k12ea.gov.tw/ischool
/publish_page/75/?cid=1324)填報申請計畫書,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,印出並逐級核章,再掃描上傳。(可參照網站上操作手冊)
2、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,請至「跨國銜轉學生
教育支持與服務系統」填報申請計畫書,填報完成後
匯出經費申請表(由系統自動生成),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。
(三)初審修正:請各校自行上審查網站,檢視提案有無需修正意見,並於11月24日前依審查意見修正完成,若逾本府提報期限,視同放棄申請。
五、請110學年度招收新住民子女人數達15人以上之學校務必至
少提出一項申請,以維學生權益。
六、檢附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表相關規定及審查原則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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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1-10-27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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